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有关医疗单位,驻洛各省直、部队、企业、民营医院,高等医学院校,各学(协)会:
为认真落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分授予环节的管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针对当前继续医学教育的需求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要不断提高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和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要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制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二、严格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分授予环节的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质量与效果;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继教委每年抽样检查的项目数量不低于其审批数量的10%,抽样检查情况将作为评估各级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要把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较好、质量较高、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采取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取消项目举办资格等措施给予处罚。
(五)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对各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使其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和学分授予的管理规定,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举办水平,保证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结束后,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反馈活动信息。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洛龙区政和路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办公楼九楼市医学会904房间。联系电话:63322197;联系人:李冰 陈艺 E-mail: jxjybgs@126.com
附件: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领用核销表
2.会议通知格式
3.澳门网投平台: 学(协)会学术活动登记表
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登记表
5.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