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患者张某,男,2004年10月10日腰部外伤后造成剧烈腰痛,10月12日入住某乡卫生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腹膜炎、消化道穿孔。行手术治疗,住院9天出院。出院后19天,因腹痛,右下腹引流口流出食物残渣,第二次来医院就诊,当日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腹腔广泛粘连,小肠水肿,腹腔污染较重,于空肠上段找到瘘口,并形成窦道,行肠瘘修补,回肠造瘘术。术后患者病情渐加重,于2004年12月10日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
专家分析
患者受伤后就诊不及时,延误了第一次最佳手术时机;术后在引流液比较多的情况下不应拔除腹腔引流管;第二次手术证实空肠有一瘘口,说明第一次手术过程中探查不全面,属漏诊;医患双方提供病历不一致,均有自相矛盾之处,说明医院病历管理混乱。
鉴定结论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