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小欣(化名),自出生后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无法上学。其父母认为是出生医院———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剖产过失导致,诉至法院。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时,小欣和父母均未到庭。小欣的代理人说,2001年3月27日,小欣之母入住中西医结合医院待产,家属要求剖宫产,但医院无故拖延。直至3月31日晚,发现胎儿情况不好,才仓促行剖宫产手术,导致小欣智力、语言表达、肢体协调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无法上学。
小欣父母在这份以小欣名义的起诉书中称,小欣出生后,基本不会自己吃奶,医生只说加强喂养。之后,小欣不能平躺,只能侧卧、且脖子喜欢后仰、脚绷得很紧,目光呆滞。2001年8月到儿童医院检查,发现脑萎缩。
小欣的证据是,被告提供的病历有更改痕迹,医师签名多处不一致。她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16万余元。
昨天,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代理人说,小欣在出生前均符合规范。对于病历的涂改,该代理人说,那是医务人员书写时的笔误,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当庭提出对小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海淀法院将在鉴定后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