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第一医院爆发医患冲突,一度演变为失控的暴力冲突,政府采取立即向患者支付费用的方法平息事态,多名医生不满事件处理,集体上访。
“医闹”并不少见,但闹到这种程度,确实罕见。顺利手术后,突然疼痛难忍,不久便告身亡。凭直觉,我也觉得治疗可能出了问题。但“感觉”是不能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的,因此,对死因进行医疗鉴定是必要的。但患方拒绝了鉴定,这直接导致该事故从一开始就未能纳入法制的轨道——这也正是此“乱”的根源。
拒绝医疗事故鉴定,肯定不对;认为只要死了人,医院就要赔钱,更是蛮不讲理。但如患者所说“鉴定专家都是你们的人”,这确实也道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的制度性问题。目前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仅都来自医疗机构,而且与医疗机构还有一个共同的“婆婆”——卫生部门。无论“出身”还是利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都跟医院更“亲近”,这确实让人怀疑他们能否“一碗水端平”。
要增强鉴定机构的公信力、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破鉴定机构与医疗机构及卫生部门之间的依附或同体关系,从而保持该机构的独立性。就像一些社会性的司法鉴定机构一样,要根治医闹,必须让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独立”出来——虽然不是一独就灵,但这是止乱息争的必要前提。